实施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 号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 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是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世贸)成员的国际标准,旨在减低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把检疫性有害生物引进及/或扩散的风险。香港的主要贸易伙伴包括美国、中国、欧盟成员国和其它国家,将会采用该项标准。
该项标准要求以经核准的溴甲烷熏蒸或热处理程序处理木质包装材料,而已接受经核准措施处理的木质包装材料须显示特定标记。
根据该项标准,木质包装材料的定义为用于支撑、保护或装载货物的木材或木材产品,如托盘、垫木、条板、填塞块、圆筒、木箱、负荷板、托盘垫圈和活动木质容器。纸产品、加工木材/木质产品,如胶合板、碎料板和薄板,以及切成薄片的原木,如锯屑和刨花,均不受该项标准限制。